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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机票及行程单说明电子机票是普通纸质机票的电子形式,电子票将票面信息存储在订座系统中,可以像纸票一样执行出票、作废、退票、换、改转签等操作。目前,它作为世界上最先进的客票形式,依托现代信息技术,实现无纸化、电子化的订票、结帐和办理乘机手续等全过程,给旅客带来诸多便利以及为航空公司降低成本。 与传统纸制机票相比,电子票具有明显的优势。它无须向传统订票方式一样费时费力,不受机票代售点工作时间限制。即方便了旅客又为航空公司降低了成本。即使您身处异地只需通过网络,亦可轻松购买电子票,以及办理机票改期等手续。不再有传统机票一旦丢失或未随身携带将无法登机的担忧。 行程单《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》(以下简称《行程单》)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,是旅客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的凭证。旅客购买电子客票,付款后应向出票单位索取《行程单》; 行程单使用注意事项: 1.《行程单》为一人一单,遗失不补;不能任意涂改,旅客应核对《行程单》上的姓名、证件号码等所列项目; 不作为登机凭证,但发生变更时旅客须出示《行程单》原件;退票时旅客必须凭《行程单》原件向原售票部门提出申请; 2.旅客购买定期客票后未领取《行程单》,一旦又有需要,可以在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后30天以内,向原出票单位申请领取。逾期则因民航系统限制,将不再负责提供。 3.旅客购买不定期客票后未领取《行程单》,客票又未使用的,《行程单》在一年有效期内都可以打印一次。未满两周岁的婴儿电子客票暂不办理。 |